10月23日,郑州市教育局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下发了《关于现有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和管理体制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郑教监管函〔2021〕176号),要求全市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向所属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报材料。
截至11月22日,尚有197家校外培训机构未递交申报资料或递交的终止办学申报资料不齐全。
郑州市教育局提醒该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或负责人,请于相关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递交书面情况说明和完善的终止办学资料,逾期不递交的,将视为自动终止办学,停止一切办学行为,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截至11月22日,依据各区县(市)教育局统计上报情况,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经过规范化治理,有61家校外培训机构自动终止办学,停止一切办学行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注销完毕。(记者訾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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